肺結節的手術與消融到底如何取舍,其實醫學界內部也是眾說紛云,各說各的好。當然我自己從根本上是認可并且還很想參加培訓拿個證書也開展消融技術的,但我比較反對過于推廣消融,把這項技術放到十分值得普及、可廣泛用于各類肺結節的治療這類信息。指征的把握是關鍵問題!因為我說過多次,如果把消融無限制的推廣開來,那對于肺結節的過度治療會比目前胸腔鏡手術嚴重的多,因為不需要全麻、沒有創口、一根針就能解決問題、可反復使用等一系列好處。但大家真覺得有必要對于低風險、惰性、隨訪幾乎不長的磨玻璃結節進行干預處理嗎?多發的值得反復消融控制嗎?我想這才是癥結與關鍵!廠家與醫院為了業績與收入,不斷放寬指征,結友們怎么辦?
下面是一位問診結友的情況,供大家參考:
消融前,右上病灶是磨玻璃結節,約5-6毫米吧,輪廓清,反暈征,血管關系近,但灶內無實性成分。應該是原位癌可能性較大,而且她是多發結節,余肺仍有其他更小的病灶。
做了第一次消融,沒有消掉病灶,旁邊燒了個疤。
第二再消融,說是消掉了。
消融后3年復查的片子,病灶到底是完全沒有了呢?還是仍在呢?抑或其實有所進展增大呢?誰能說得清?仍然此處模糊的磨玻璃影,與疤痕組織混在一起。做PET或增強CT也無法判定有沒有活性。糾結否?仍焦慮與不安否?
如果消融能按下面專家共識中表明的指征做,那必毫無疑問是非常好的局部治療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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