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受體(HR)陽性乳腺癌術后輔助內分泌治療
HR陽性/HER-2陰性早期乳腺癌手術后的藥物輔助治療,包括輔助化療和輔助內分泌治療。HR陽性乳腺癌對化療反應相對較差,手術后是否選擇輔助化療以及化療方案的選擇,需要根據淋巴結轉移情況以及某些危險因素(Ki-67表達情況、腫瘤大小、年齡等)來綜合決定。
HR陽性乳腺癌術后輔助化療詳見:這種癌復發風險低,很多不需要化療但這幾種人是例外
HR陽性早期乳腺癌術后輔助內分泌治療是必需的,而且至關重要。輔助內分泌治療前,以下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EP、PR免疫組化檢測的陽性閾值≥1%,陽性應報告腫瘤細胞的染色強度和所占百分比,新增ER弱陽性亞組。ER具體判讀標準如下:
IHC陽性程度 |
ER判斷及建議 |
<1%細胞核著色 |
陰性 |
1%-10%細胞核著色 |
ER弱陽性,并加以注釋,應報告染色的百分比和強度 |
>10%細胞核著色 |
陽性 |
建議將PR20%陽性作為Luminal A型和Luminal B型的臨界值。
ER弱陽性乳腺癌,其生物學行為與ER陰性相似,輔助化療還是很有必要的,不能簡單地當作EB陽性病例僅作內分泌治療。在完成輔助化療后,可酌情考慮輔助內分泌治療。
?輔助內分泌治療通常不建議與輔助化療同時使用,而應在化療結束后再開始內分泌治療,但輔助放療可與內分泌治療同時進行或者在放療后開始內分泌治療也可以。
?內分泌治療方案的選擇需要根據患者的卵巢功能,不管是否化療,患者在接受全身治療前要了解月經狀況,判斷卵巢功能狀態,制訂全程輔助治療方案。
?什么是絕經?經絕分為自然絕經和人工絕經,一般是指月經永久性終止,提示卵巢合成的雌激素持續性減少。
?如何判斷絕經與否?怎樣才算絕經后患者?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條,都可認達到絕經狀態:
雙側卵巢切除術后 |
年齡≥60歲 |
年齡<60歲,自然停經≥12個月,在近1年未接受化療、三苯氧胺、托瑞米芬或卵巢去勢的情況下,FSH和雌二醇水平在絕經后范圍內 |
年齡<60歲,正在服用三苯氧胺或托瑞米芬的患者,FSH和雌二醇水平連續兩次在絕經后范圍內 |
一、絕經后乳腺癌患者輔助內分泌治療
1、對于高復發風險患者,即:淋巴結≥4個陽性,或者淋巴結1-3個陽性且伴有以下危險因素之一(G3、腫瘤≥5cm、Ki-67高表達≥20%),可選內分泌治療方案(按優先次序排列):
?AI+阿貝西利
阿貝西利150mg,口服,每日2次(實際服用量可根據患者耐受程度合理調整),服用2年
高危患者在完成(新)輔助化療后,在內分泌治療基礎上增加2年的阿貝西利,可進一步降低復發風險。
?AI
研究顯示,5年AI較5年TAM明顯改善DFS,降低復發風險,確立AI作為絕經后早期乳腺癌輔助治療標準方案的地位。
?TAM+阿貝西利
?TAM序貫AI
初始輔助內分泌治療為TAM的患者(初始治療時為絕經前,治療過程中確認為絕經后狀態,或絕經后初始選擇了TAM),TAM治療2-5年后,換用AI治療2-5年,輔助內分泌治療時間至少5年,這一方案安排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
?TAM
絕經后患者通常不建議首選TAM,但部分絕患者由于某種原因也可能初始治療就選擇了TAM,這部分患者既可以持續堅持完成至少5年的TAM,也可以在使用TAM2-5年后,換用AI治療2-5年,輔助內分泌治療時間至少5年。
另外,在使用AI或TAM的治療過程中,需指導患者正確應對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對于確實無法耐受原方案的患者,可考慮AI與TAM換藥,比如初始使用AI而不能耐受不良反應,可換用TAM
2、對于復發風險較低的患者,即:淋巴結1-3個陽性且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G1-2、腫瘤<5cm、Ki-67高表達<20%),或淋巴結陰性,可選內分泌治療方案(按優先次序排列):
?AI
?TAM序貫AI
?TAM
3、后續強化治療
(1)絕經后低危患者(同時滿足以下條件:pT≤2cm,G1,淋巴結陰性,沒有瘤周脈管腫瘤侵犯,ER和/或PR陽性,HER-2陰性),初始內分泌治療使用AI已滿5年可以停藥。
(2)對于初始輔助AI治療已滿5年且耐受性良好,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患者(淋巴結陽性、G3、其他需要行輔助化療的危險因素比如Ki-67高表達≥30%、腫瘤T>2cm、年齡<35歲),可考慮延長內分泌治療:
?繼續AI
MA17R研究結果顯示:對于使用了3-5年TAM后使用AI后的患者,如繼續5年AI,即AI治療時間達10年,較安慰劑組進一步降低了復發風險。
NSABP-B42研究結果顯示:對于使用了5年AI后的患者或者2.5年TAM換用2.5年AI的患者,繼續5年AI治療,較安慰劑組降低了乳腺癌復發風險。
以上研究結果為AI延長治療提供了依據。
但IDEAL研究和ABCSG-16研究結果顯示:完成5年輔助內分泌治療的患者(含輔助AI治療5年),繼續5年AI對比2-2.5年AI,未見顯著DFS獲益。
因此對于耐受性良好,需要選擇延長AI治療的年限尚存爭議。
?換用TAM
絕經后患者,5年AI后繼續5年TAM或AI,目前無隨機對照研究結果,但基于既往研究中TAM治療5年后換用AI繼續治療5年可以獲益的證據,對需要延長治療但無法繼續耐受AI治療的患者也可考慮換5年TAM治療。
二、絕經前乳腺癌患者輔助內分泌治療
1、對于淋巴結陽性≥4個的患者,可選內分泌治療方案(按優先次序排列):
OFS+AI+阿貝西利
OFS+AI
OFS+TAM+阿貝西利
OFS+TAM
TAM
研究顯示,部分高危患者在內分泌基礎上增加2年的阿貝西利可進一步降低患者的復發風險。對于絕經前患者,應根據患者復發風險選擇標準內分泌治療,隨后再考慮聯合2年的阿貝西利治療。
2、對于淋巴結陽性1-3個,同時滿足以下危險因素之一的患者(G3、腫瘤T≥5cm、Ki-67高表達≥20%),可選內分泌治療方案(按優先次序排列):
OFS+TAM+阿貝西利
OFS+TAM
OFS+AI+阿貝西利
OFS+AI
TAM
3、淋巴結陽性1-3個且無其他危險因素,或淋巴對陰性且滿足以下危險因素之一的患者(G2或G3、腫瘤T>2cm、高Ki67),可選內分泌治療方案(按優先次序排列):
OFS+TAM
OFS+AI
TAM
4、淋巴結陰性,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患者(G1、腫瘤T≤2cm、低Ki67),可選內分泌治療方案(按優先次序排列):
TAM
對于初始治療時為絕經前,但2-3年內面臨可能絕經的患者,目前無針對這一患者人群的研究,專家組認可可按以下選擇:
?具有淋巴結4個及以上陽性或組織學3級的患者,可考慮卵巢切除后使用AI
?對于G2、1-3個淋巴結轉移的患者,初始輔助治療可以選擇TAM,待經經后再使用5年AI繼續治療。
5、后續強化治療
初始治療已滿5年且耐受性良好的患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考慮延長內分泌治療:淋巴結陽性;G3;診斷時年齡<35歲;Ki67高;pT2及以上。
(1)完成初始TAM 5年治療,需要延長治療的患者:
仍未未絕經患者,延長TAM(至滿10年)
確定絕經者,可序貫使用AI
(2)完成OFS+TAM初始5年治療,耐受性良好的患者:
絕經者序貫AI
仍未絕經者,使用TAM
(3)完成OFS+AI初始5年治療,耐受性良好的患者:
絕經者使用AI
未絕經者使用TAM或OFS+AI
二、輔助內分泌治療方案藥物用法
OFS:卵巢功能抑制,方法包括藥物性卵巢功能抑制(GnRHa類藥物:戈舍瑞林、亮丙瑞林等)、手術去勢(卵巢切除)、卵巢放療去勢(不常規推薦)。要警惕存在藥物性卵巢功能抑制不完全的可能性,但不建議在使用GnRHa類藥物期間常規監測激素水平。
TAM 他莫昔芬(三苯氧胺)10mg,口服,每日2次
AI(芳香化酶抑制劑):
甾體類AI:依西美坦25mg,口服,每日1次
非甾體類AI:
阿那曲唑1mg,口服,每日1次
來曲唑2.5mg,口服,每日1次
CDK4/6抑制劑:
阿貝西利150mg,口服,每日2次,服用2年
參考文獻《CSCO乳腺瘤診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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