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問,肺癌晚期,假如可用你的雙腿換你三十年的壽命,你能愿意嗎?
這類難題聽著挺無趣的,也純碎是一個假定的難題,實際不可能有這類事。而實際上,肺癌晚期也不是一定不不可以活三十年的壽命,你得看是啥癌病,極個別癌病就算末期也是還有機會痊愈長期性存活或帶瘤較長期性存活的可能,那在這類狀況下,你也就不需要拿你的雙腿換壽命。
這個問題的無趣之處取決于,治療效果不太好的癌病,你用十雙腿也換不到一分一秒的壽命。
那問這個問題的實際意義在哪?實際上主要是想表述內臟器官“使用價值”的難題,也就是說怎樣看待人體的人體器官相對性使用價值,在三十年的壽命和喪失雙腿中間,你覺得哪一個更關鍵?你能挑選哪一個?實際上壓根別說,喪失雙腿就能獲得三十年的壽命,沒有誰不愿意。
喪失雙腿,生活品質的確會降低,但喪失雙腿仍舊活得精彩紛呈的多的是,但生命失去,就一切失去。如果說,用喪失雙腿只有換來好多個月的壽命,或許有些人還可能會擔心,但假如確實能換來好多個月的壽命,可能大部分人還是想要,終究生命是無價之寶的,雙腿的喪失和壽命,這徹底就并不是對等的互換,可以說非常少有些人會因為這個問題擔心。
實際上真實令人擔心的是,喪失雙腿,有可能換來保護生命,但又并不可以確保一定能夠保護,換句話說,存有風險性,存有可變性,有可能失去雙腿,最后卻并不可以換來三十年的壽命,假如能確保毫無疑問能換來三十年,我覺得誰都是會想要,但假如存有可變性,那很多人可能便會擔心,擔憂雙腿也失去,卻并沒有換來壽命。
實際中也的確有這類狀況,一些骨肉瘤,醫治可能會涉及到截肢,如果不截肢,遷移風險性極高,也喪失爭得痊愈的機遇,但假如截肢得話,也僅僅出示了可能,并不可以確保百分之百確保能痊愈這一癌病,那這類狀況下,有些人便會擔心了,擔憂喪失雙腿,卻還是不可以醫好癌病,但這一雙腿簡直白白的失去?還比不上保護雙腿,過得更有品質一些。
但實際上,衡量一下,這類狀況下的截肢還是非常值得的,終究生命超過一切,不截肢,毫無疑問沒有痊愈的期待,而截肢雖然不可以確保百分之百痊愈,但出示了爭得痊愈的可能機遇,日常生活 命壓過一切,還有機會就應當去爭得。
何況,如今的智能科技,雙腿的喪失還是還有機會取代的,例如義肢。一句話,活著,才算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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