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小板減少癥是血液內科和腫瘤內科醫生經常碰到的疾病之一,也是臨床上出血性疾病最常見的病因,定義為外周血血小板計數<100×109/L。在血小板減少癥的診療方案中,促血小板生成藥物一直以來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其中,rhIL-11(重組人白介素-11)是國內上市最早、最常用的一種。
美國國立癌癥研究院通用毒性標準(CTCAE-5.0)將血小板減少分級標準制定如下[1]:
在目前可查詢的rhIL-11說明書中,適應癥主要為以下三種:實體瘤、非髓系白血病化療后Ⅲ、Ⅳ度血小板減少癥的治療。而在2021年最新版的《重組人白介素?11防治血小板減少癥臨床應用中國專家共識》[1]中提出了白介素-11可用于超說明書外使用的幾種血小板減少癥,如:CIT(腫瘤化療所致的血小板減少癥)、白血病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ITP(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以及化療聯合放療引起CIT。本文將逐一解讀這幾個適應癥的rhIL-11用法。
CIT的治療
CIT是指抗腫瘤化療藥物抑制骨髓功能,導致外周血中PLT低于正常值的一種最常見的腫瘤治療并發癥。
圖1 有治療指征CIT的管理流程圖[1]
圖2 CIT的二級預防(臨床前期預防)[1]
CIT出血的高風險因素:
- 既往有出血史;
- 化療前PLT<75×109/L;
- 接受含鉑類、吉西他濱、阿糖胞苷以及蒽環類等藥物的化療;
- 腫瘤細胞骨髓浸潤所造成的血小板減少;
- ECOG體能狀態評分≥2分;
- 既往接受過放療,特別是長骨、扁骨(如骨盆、胸骨等)接受過放療。
急性白血病(AL)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的治療
圖3 有治療指征的白血病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的管理流程圖[1]
白血病化療所致的血小板減少的一級預防:一級預防和二級預防有所不同,一級預防是針對可能導致出血風險較高的因素,在第1個周期化療后立即進行的預防措施。
- 對于接受高出血風險化療方案的AL患者,均建議化療后預防性應用促血小板生成藥物(白介素-11等)。
- 通常在化療后6-24h應用rhIL-11,50μg/kg,皮下注射,每天1次,連用7~14天,或至化療抑制作用消失且PLT≥100×109/L時停藥。
白血病化療出血的高風險因素:
- 疾病惡性程度高;
- 既往有出血史;
- 接受高劑量阿糖胞苷、地西他濱等藥物的化療;
- ECOG體能狀態評分≥2分;
- 合并感染。
化療聯合放療引起CIT
多項臨床研究表明,使用白介素-11可以顯著降低腫瘤患者放化療后血小板減少癥的發生率,提升血小板的最低值,縮短血小板恢復時間,不影響下一周期化療時間,不良反應可耐受。
化療聯合放療引起CIT的治療流程參考上述CIT治療流程(圖1)。
rhIL-11用于治療ITP
在國家衛健委組織編寫的《臨床路徑釋義?血液內科分冊(2018年版)》[2]中,可使用促血小板生成藥物(如白介素-11)維持血小板計數。
圖4 ITP治療流程[2]
rhIL-11用于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AA)
中華醫學會血液學分會紅細胞疾病(貧血)學組制定的《再生障礙性貧血診斷與治療中國專家共識(2017年版)》[3],推薦rhIL-11用于AA的促造血治療。
圖5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SAA)治療選擇
白介素-11用藥的安全性管理
臨床上使用rhIL-11后主要不良反應包括乏力、發熱、水腫、心動過速、短暫貧血及結膜充血等。大多數為輕至中度,停藥后均能迅速消退(如下圖)[1]。
參考文獻:
[1] 重組白介素-11 防治血小板減少癥臨床應用中國專家共識(2021年版)
[2] 臨床路徑釋義-血液內科分冊(2018版)
[3] 再生障礙性貧血診斷與治療中國專家共識(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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