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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腫瘤臨床治療中,化療、放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治療手段已被廣泛應用,單藥和各種聯合治療方案也被不同腫瘤的診療指南收錄。無論是傳統的放、化療,或是新的治療手段,都可能導致血小板減少癥,即腫瘤治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癥(CTIT)。
2022年4月24日,“2022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指南大會”在云端正式召開。來自哈爾濱血液病腫瘤研究所的趙東陸教授對2022版CTIT診療指南更新做了系統全面的解讀,醫學界血液頻道綜合整理,傳遞最新進展。
趙東陸教授介紹道,CTIT是指腫瘤患者在疾病治療過程中因抗腫瘤治療導致的血小板減少癥,包括既往臨床常見的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癥,也包括放療、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所致的血小板減少癥。
由于臨床導致血小板減少癥的原因較多,臨床醫生對CTIT進行診斷時應遵循標準,掌握相關指征。趙東陸教授談道,CTIT的診斷標準包含外周血血小板計數應<100*109/L,同時發病前應有確切應用某種能引起血小板減少的治療藥物,且停藥后血小板減少所致癥狀與體征逐漸減輕或血小板計數恢復正常;
另外,還需排除其他導致血小板減少癥的原因,特別是排除所患基礎病變和合并癥如再生障礙性貧血、脾功能亢進、腫瘤細胞浸潤等疾病,排除使用能夠引起血小板減少的非抗腫瘤藥物,如磺胺類藥物、EDTA抗凝劑等。
CTIT分級可根據血小板減少程度或出血嚴重程度兩種方法進行病情評估,根據血小板減少程度,按外周血血小板水平可將CTIT分為5級,根據出血嚴重程度可將CTIT分為輕中度及重度。
針對CTIT鑒別診斷,趙東陸教授分享道,當血小板計數<100*109/L,應重點對EDTA相關假性血小板減少癥、骨髓轉移癌、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脾功能亢進、原發免疫性血小板減少癥、感染、藥物所致血小班減少癥進行診斷排除,防止誤診、漏診。
CTIT的治療應首先根據患者有無出血進行分組,如果患者出現活動性出血,I級推薦輸注血小板或輸注血小板+rhTPO或rh IL-11,II級推薦使用TPO-RA;若患者未發生出血,則根據血小板計數進行分層,如血小板計數≤10*109/L時,由于患者出血風險高,推薦直接輸注血小板或血小板+rhTPO或rh IL-11;如血小板計數在10*109/L-75*109/L之間,推薦rhTPO或rh IL-11治療,或采用TPO-RA、咖啡酸片等藥物治療;如在75*109/L-100*109/L之間,應密切觀察血小板及出血情況,發生血小板計數進行性下降時,應及時啟動抗CTIT治療。
CTIT臨床治療中,為避免血栓等副作用出現,血小板輸注應嚴格掌握指征,常用促血小板生長因子進行替代治療,包括rhTPO、rh IL-11及TPO-RA等。
針對rhTPO的應用,趙東陸教授談道,rhTPO常應用于不符合血小板輸注指征的血小板減少癥患者,應在血小板計數<100*109/L時應用,通常于化療結束后6~24h皮下注射;另外,對于上一個化療周期發生過2級以上CTIT或出血風險較大的患者,建議給予rhTPO進行二級預防治療。
停藥指征主要關注血小板計數的變化,當血小板≥100*109/L或血小板較用藥前升高50*109/L時,應及時停藥。
對于rh IL-11的應用,趙東陸教授談道,rh IL-11也應用于不符合血小板輸注指征的血小板減少患者,實體瘤患者應在血小板計數在25*109/L-75*109/L時應用。
停藥指征與rhTPO一致;由于部分患者對IL-11過敏,應關注患者的過敏或超敏反應,同時腎功能受損難以有效排泄rh IL-11的患者,應減少用藥劑量;由于IL-11易引起心臟損傷等副作用,老年患者,特別是有心臟病史患者慎用rh IL-11。
目前國內上市的TPO-RA類藥物包括艾曲泊帕、阿伐曲泊帕、海曲泊帕、羅普司亭,尚未被批準CTIT適應證。但既往研究數據呈現出TPO-RA類藥物在腫瘤化療所致血小板減少癥中的治療潛力。在增加血小板計數、減少血小板恢復時間、減少出血風險與血小板輸注的療效與其它細胞因子相當。
CTIT二級預防指在上一個化療周期期間,患者血小板計數出現嚴重降低,如最低值<50*109/L,則在下一個化療周期可以提前給予升血小板治療。二級預防指征包括上一個化療周期血小板計數<50*109/L,或計數在50*109/L-75*109/L伴有出血的高風險因素。如果不存在出血的高風險因素,則應密切監測。
對于有手術要求的患者,應根據需要輸注血小板或者使用促血小板生長因子,提高血小板計數達到需要的水平。如血小板計數處于75*109/L-100*109/L且無出血者,需考慮使用rhTPO和(或)rh IL-11提高血小板計數,以達手術要求;
對于有血栓風險的患者,特別是合并有深靜脈血栓栓塞癥(VTE)或者具有VTE高風險的腫瘤患者,在進行CTIT治療的過程中,需密切監測血小板計數,并參考《腫瘤相關靜脈血栓栓塞癥的預防與治療中國專家指南(2020版)》進行相關預防或者治療。
最后,趙東陸教授對CTIT預后和轉歸進行了總結,針對CTIT的治療,在規范輸注血小板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升血小板因子rhTPO、rh IL-11 或TPO-RA治療和預防CTIT。可減輕抗腫瘤治療所致血小板下降程度,縮短血小板減少的持續時間,提高血小板下降最低值,同時減少血小板的輸注,保證化療如期進行,實現提高患者生活質量的目的。
哈爾濱血液病腫瘤研究所所長助理
血液科二病房(淋巴系統疾病)主任
國家衛生健康委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腫瘤學專家委員會委員
黑龍江省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淋巴瘤及免疫治療專業委員會常委
2014年-2015年作為訪問學者
在美國MD Anderson腫瘤中心進修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