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化療是腫瘤常見的治療方式之一,為了達到最佳治療效果,臨床上常常將2-3種化療藥聯合使用。
但不可忽略的是,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或化療藥物作用的周期特異性可能會對機體的毒性或療效產生影響,掌握正確的給藥順序可以在提高療效的同時降低機體的毒副作用。
圖源:攝圖網
不同的化療方案采用不同的給藥順序,一般應遵循以下3個原則[1][2]:
1.相互作用原則
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主要體現在藥代動力學(藥物的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和藥效學兩方面。這就好比同時用兩種化療藥時,A影響B的吸收,B影響A的抗腫瘤作用,兩種藥沒有起到協同作用,反而“打了起來”。
這種時候,我們就需要考慮到用藥順序,以便達到最佳療效的同時將毒副作用降到最低。
2.細胞增殖動力學原則
有的腫瘤生長速度較慢,處于增殖期的細胞較少(ki67值低),處于靜止期的細胞較多,可先用對靜止期細胞敏感的化療藥殺滅一部分腫瘤細胞,殘存的增殖期腫瘤細胞再用對增殖周期敏感的化療藥殺滅,而生長較快的腫瘤則采用相反的給藥順序。
這樣將抗腫瘤任務分割開再分階段進行,先解決占比大的腫瘤負荷,以達到療效最大化。
3.刺激性原則
當化療方案中使用的藥物對給藥順序要求較低時,應先用刺激性相對較強的藥物,再用刺激性較小的藥物。
這是因為用藥前患者靜脈等組織結構穩定性好,先用刺激性較強的藥物可以減少藥物外滲,同時能夠減少藥物對靜脈引起的不良反應。
那么,臨床常見化療方案的給藥順序是怎樣的?分別依據的是哪種原理呢?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TP方案(紫杉醇+順鉑)
先紫杉醇后順鉑。
TP方案可用于三陰性乳腺癌的新輔助治療。由于順鉑對細胞色素P450酶有抑制作用從而會降低紫杉醇在患者體內的清除率,為了防止紫杉醇潴留引起的毒副作用,需先使用紫杉醇。
2.NP方案(長春瑞濱+順鉑)
先長春瑞濱后順鉑。
NP方案一般用于紫杉類化療藥治療失敗的三陰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解救治療,由于不良反應相對比較輕微,臨床上常用于年紀偏大、身體狀況偏差的患者。
長春瑞濱具有較強的血管刺激性,先用長春瑞濱可減少整個治療過程中對患者靜脈的損傷,從而防止藥物外滲導致進一步的外周組織損傷和影響療效。
3.GP方案(吉西他濱+順鉑)
先吉西他濱后順鉑。
GP方案臨床上應用同NP方案,也是乳腺癌診療指南Ⅰ級推薦的紫杉類化療藥治療失敗的三陰性晚期乳腺癌治療方案[3]。
順鉑會影響吉西他濱的體內代謝速度,容易發生骨髓抑制,而吉西他濱會影響順鉑的抗腫瘤療效,除此之外先使用吉西他濱的不良反應發生率也低。
4.AT方案(多柔比星+紫杉醇)
先多柔比星后紫杉醇。
AT方案可應用于三陰性乳腺癌患者的術前新輔助治療。臨床研究表明,當紫杉醇與多柔比星聯合使用時,紫杉醇會影響多柔比星的代謝致其活性產物血藥濃度升高,因此先使用紫杉醇可能會導致中性粒細胞減少等不良反應的發生率更高。
5.TH方案(多西他賽+曲妥珠單抗)
先曲妥珠單抗后多西他賽。
由于多西他賽與曲妥珠單抗具有抗腫瘤協同作用,TH方案常見于序貫治療或聯合鉑類、環磷酰胺等化療藥一起使用,在HER-2陽性患者的術前新輔助治療、術后輔助治療以及晚期解救治療中廣泛應用。
第1次聯合用藥時,先給曲妥珠單抗并于1天后再給多西他賽,觀察患者用藥后的反應,若耐受性良好,治療方案中剩下的療程多西他賽給藥順序可緊隨曲妥珠單抗之后。
總的來說,基于長期的臨床經驗和研究成果,以上常見的聯合化療用藥順序已被普遍認可和采用,患者在遵循醫囑接受治療的同時如果能了解其使用原理,相信與醫生之間的配合度會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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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人衛藥學.
[2].腫瘤專科藥師臨床工作手冊.
[3].2022 CSCO乳腺癌診療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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