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分泌治療是乳腺癌綜合治療的重要環節,但關于內分泌治療很多患者并不清楚:同患乳腺癌,為什么有的人不需要進行內分泌治療,有的人吃的內分泌藥不一樣,這其中是由什么來決定的?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些問題。
01、需不需要內分泌治療由什么決定?
在解答問題之前,我們有必要了解下雌激素與乳腺癌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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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激素是女性重要的荷爾蒙。正常情況下,雌激素可促進乳腺生長發育,但在病理狀態下,雌激素會刺激乳腺導管上皮細胞增殖、增生,導致乳腺癌的發生、發展[1]。
既然人體的雌激素可促進乳腺癌細胞的增殖和轉移,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如果把雌激素水平調低,腫瘤生長就會受到抑制,不容易復發和轉移?
基于這種想法,一種通過藥物來進行抑制雌激素,從而達到抑制腫瘤細胞生長目的的治療方法出現了,它就是內分泌治療。
當然,內分泌治療并不是所有乳腺癌患者都能用。在進行內分泌治療之前,醫生會對患者進行雌激素受體(ER)和孕激素受體(PR)的檢測。
ER/PR檢測的意義
了解ER/PR狀態是判斷患者能否進行內分泌治療的重要指標。
一般正常乳腺上皮細胞內存在雌激素和孕激素。正常情況下,乳腺上皮細胞內的ER、PR的表達率比較低,但是,當乳腺上皮細胞發生癌變時,ER及PR的表達就會發生突變,出現沒有表達或者不全表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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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檢測發現乳腺細胞內存在ER或PR異常高表達,也就是病理報告中的免疫組化指標ER/PR提示“+”號,則說明該乳腺癌細胞的生長和增殖仍然受內分泌調控,適宜接受內分泌治療(加號越多,激素依賴程度越高,對內分泌治療的反應也越好)。這類患者也被稱雌激素依賴性乳腺癌,占所有乳腺癌70%。
反之,提示ER和PR都是“-”,表明該癌細胞的生長和增值不受內分泌調控,稱為“非雌激素依賴性乳腺癌”。如果提示ER、PR和Her-2三個指標都是“-”的患者,醫學上叫做“三陰性乳腺癌”。三陰性乳腺癌以及ER和PR都是陰性的乳腺癌對內分泌治療無效。
看到這里,答案顯而易見——能不能用內分泌治療,主要是看病理指標提示激素受體ER/PR是否為陽性,陽性狀態的患者才需要進行內分泌治療,這是硬性條件。
02、吃什么內分泌藥由什么來決定?
所有乳腺癌內分泌藥物的主要治療目的都是——降低體內雌激素水平或阻斷人體雌激素與乳腺癌細胞的結合,進而抑制癌細胞的生長。
不過,雖然都是內分泌藥物,治療目的也都一樣,但具體該選擇哪種內分泌藥物,主要取決于患者處于絕經前還是絕經后。
目前乳腺癌內分泌治療常用藥物有3類:
第一類:抗雌激素藥物
- 藥物作用:通過和雌激素競爭、下調腫瘤細胞的雌激素受體,從而產生抑制作用。
- 代表藥物:他莫昔芬、托瑞米芬。
- 適用患者:絕經前、后的乳腺癌都可以使用他莫昔芬;托瑞米芬主要用在絕經后乳腺癌;氟維司群被獲批用于絕經后HR+晚期乳腺癌。
第二類:卵巢功能抑制劑
- 藥物作用:抑制卵巢產生雌激素。
- 代表藥物:戈舍瑞林、亮丙瑞林。
- 適用患者:絕經前乳腺癌。
第三類:芳香化酶抑制劑
- 藥物作用:抑制雄激素轉化為雌激素。
- 代表藥物:來曲唑、阿那曲唑、依西美坦。
- 適用患者:絕經后乳腺癌。
上述可見,乳腺癌患者絕經狀態前、后所使用的內分泌治療藥物是絕然不同的,這是主要的決定性因素。
此外,臨床上醫生還會結合患者復發風險、是否伴有其他疾病(如:嚴重骨質疏松)等情況,進行綜合考慮使用何種用藥方案。因此,不存在哪種內分泌藥更好的情況,而是哪種藥更適合自己。
內分泌是一種很好的治療方法,但它并不適用所有乳腺癌患者。因此,具體能不能使用內分泌治療,以及該吃什么樣的內分泌藥物,需要由醫生進行分析判斷和選擇。
最后,內分泌藥物在用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副作用,但也不應擅自停藥。按時服藥、不隨意間斷,才能讓內分泌藥物發揮最大抗癌作用,降低乳腺癌復發、轉移的風險,為乳腺癌患者的康復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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