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癌治療,劑量是關鍵。藥用少了療效不足,可能控制不住腫瘤;藥用多了,又有可能副作用太大,身體扛不住。
但是,藥物的推薦劑量就是最佳劑量嗎?
最近,MSKCC的一項研究就發現,使用三代ALK抑制劑勞拉替尼的患者中,那些因為副作用不得不減少治療劑量的患者,療效并沒有變差[1]。
這一研究共納入了144名使用勞拉替尼的ALK+或ROS1+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其中122人最初使用的是推薦劑量100mg/天,成為研究人員的分析重點。
這122名患者,總體的中位無進展生存期8.1個月,中位總生存期20.7個月。其中有50名患者因為水腫、認知/記憶障礙、神經病變等原因減少過治療劑量:
● 32人經歷過一次減藥,最終劑量為75mg/天;
● 16人經歷過2次減藥,最終劑量為50mg/天;
● 2人經歷過3次減藥,最終劑量為25mg/天。
盡管這些患者的治療劑量最低減到了初始劑量的1/4,但分析計算顯示,減少過治療劑量的患者,疾病進展或死亡的風險是未減藥患者的86%,死亡風險是未減藥患者的78%,均沒有顯著差異。
經歷過減藥的患者相比未減藥的患者,無進展生存期(左)和總生存期(右)均沒有顯著差異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研究中降低治療劑量的都是出現了嚴重不良反應的患者,在未出現不良反應的患者中,減少劑量是否也不會影響療效?這還有待進一步的研究。
既然減量不減效,為何推薦劑量那么高?
抗癌藥減量不影響療效的研究,我們報道過不少,比如讓PD-1使用成本降低16倍的超低劑量免疫治療(參考:PD-1使用成本降低16倍,療效依然顯著!到底怎樣做到的?),以及曲妥珠單抗輔助治療9周不比1年差(參考:1年太久,2個月即可!臨床發現:抗癌藥使用時間或可縮短,不影響療效)等。
既然藥物劑量減少了那么多也不會影響療效,那為什么推薦劑量那么高呢?很多人第一反應大概是藥廠想多掙錢,這個原因可能存在,但更重要的恐怕還是現在的藥物研發模式。
一個藥物要上市,大多都要經歷三期臨床研究,人數由少到多,目的也不盡相同:I期研究主要是確定藥物劑量;II期研究驗證藥物的安全性;III期研究最終證明藥物的療效。
通常來說,I期研究都會做一個劑量遞增試驗,找出患者可以耐受的最高劑量。就比如勞拉替尼的I期研究[2],一共測試了每天10~200mg共7個劑量,其中150mg和200mg的耐受性較差,剩下最高的100mg/天就成為進行后續臨床研究乃至上市后的推薦劑量。
這樣的做法確實有利于藥物研發的成功,因為較高的藥物劑量相對來說更能保證療效,更容易在后續的III期研究中做出陽性的結果。但對患者來說,這一研發策略并不能選出最佳的藥物劑量。
而在藥物上市以后,進一步研究能不能減少藥物劑量而不影響療效,不僅要耗費巨資重做III期臨床,還沒法給自己帶來直接的經濟收益。目前來看,這依然是一個無解的難題,恐怕需要全社會的通力合作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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