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食管癌患者的女兒購買了我一個月的家庭醫生,核心問題就是咨詢她父親手術后的后續治療方案,手術后是否需要進一步治療在很大程度(90%以上)需要依賴術后病理分期,幾乎全部信息均來源于術后病理報告,當然一定程度上(不足10%)還依賴手術是怎么做的,只要手術醫生實事求是不胡亂書寫,手術記錄就是重要的參考信息了,而病理報告和手術記錄都是患者可以復印病歷的重要內容。
這張圖片就是患者女兒傳給我的術后病理報告,經深層交談,這是某30幾醫院的醫生在自己的附屬醫院做的手術。
首先,我們能看到的是食管癌病理類型是鱗癌,而不是腺癌或者別的類型,已經浸潤了食管全層,那么T分期至少是T3了,淋巴結沒有轉移,N是N0,既然選擇了做手術,想必術前是沒有遠處轉移的,比如說肝轉移,肺轉移,那么M分期就是M0了,整體來說,這個患者的TNM分期就是T3N0M0。
另外,從這張病理報告可以看到腫瘤的位置是下段(L)的,比中段(M)和上段(U)的食管癌預后要好,還可以看到腫瘤的大小長徑是3.0cm,不過食管癌的大小并不是分期參考的內容,此外腫瘤的分化程度顯示低分化,用G3表示,較高分化(G1)和中分化(G2)的預后差,腫瘤位置和分化程度也參與分期。
T3N0M0的G3分化下段食管鱗癌屬于IIA期。
非早期食管癌,比如說這個患者的腫瘤侵犯了食管全層,手術以后是需要做輔助治療的,放療是輔助治療中必須做的,術后化療一直以來有爭議,有的專家認為,應該做化療殺滅一下潛在的微轉移灶,但是過去的研究表明,是否做術后化療對病人的生存時間并無影響,
因此另外一些學者認為術后沒必要做化療,就連我們醫院的腫瘤內科醫生都分為兩派,有的建議三明治治療(化療2周期+放療+化療2周期),有的僅建議術后做放療。且拋開化療不說,術后的放療對于侵犯全層或者伴有淋巴結轉移的食管癌,是可以起到降低復發率,延長生存的目的。
我在以前的文章食管癌不定期更新(二)里提到過,食管癌手術應該切除盡可能多的區域淋巴結,這個患者的食管癌是屬于下段的,且累及了胃,可見胃周的淋巴結和食管下段周圍的淋巴結是風險轉移的區域,好在報告顯示均做了切除。
讓我不滿意的是,報告中顯示的淋巴結清掃站數并不夠,胃周的淋巴結并沒有標注來源于賁門旁、小彎側、大彎側抑或是胃左動脈旁,一旦淋巴結存在轉移,都不能很好的定位,便于放療科醫生對該區域補充放療,此外想必這個患者是沒有清掃肝總動脈旁、脾動脈根部、腹腔動脈干周圍等非胃周又可能存在淋巴結轉移的區域,除非手術記錄中描述了這幾個區域均未探及淋巴結,要真都沒有淋巴結的概率也是比較小的。
還有,食管周居然只清掃了1枚淋巴結,即便是下段的食管癌,做了胸腔內的低位(弓下)吻合,至少得清掃到隆突水平的淋巴結吧,沒有標注出來,只是籠統的報告了食管旁一枚淋巴結。(我有點太吹毛求疵了,沒辦法,誰讓咱是食管癌方面的專家呢)食管癌手術根治性的核心內容:食管切的足夠長(切緣無癌殘留,陰性),淋巴結清掃的足夠徹底(高轉移風險的區域淋巴結)。
同行之間,可以根據術后病理報告和手術記錄評判一個手術的質量,當然我還沒看到患者的手術記錄,說這個手術做的不好尚且武斷了一點,另外患者術前可能做過細致的淋巴結分期,并未發現可疑轉移的淋巴結,所以手術根治方面的自我要求就降低了點,為的是病人術后更好更快的恢復。總而言之,讓我們再來背誦一下這一更的要點:
食管癌術后是否繼續做輔助治療,需要參考病理報告和手術記錄,即了解了腫瘤的分期,又可以評判手術的根治性如何。
浸潤了全層或伴有淋巴結轉移的食管癌需要做輔助治療,輔助治療包括放療和化療。
放療必做,化療因為療效并不確切,做與不做學術界有爭議,意味著術后不做化療是可以的。
當然對于沒有切干凈或者手術根治性不確切的患者來說,術后補充輔助治療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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